關于調整《臺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常態化公開征召實施細則》部分內容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陽光福彩”工程建設,擴大我市福彩投注站的申請范圍,經研究決定對《臺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常態化公開征召實施細則》部分內容進行調整,增加“特殊銷售場所”的申請方式和條件,具體如下:
1.在電影院、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大型商超等大型公共場所內部設立銷售專柜(銷售亭)的,視為特殊銷售場所。(注:雖屬大型公共場所但臨街<路>且面朝外部的商鋪仍視為傳統銷售場所)
2.銷售專柜(銷售亭)的營業面積5平方米以上,正面寬度2米以上。
3.與現有銷售專柜(銷售亭)或福彩傳統投注站的最近步行距離100米以上(現有投注站為兼營店的,沒有距離要求)。
4.銷售專柜(銷售亭)必須設置于公共場所內便于顧客發現的顯眼位置。
5.提供不少于一年的經營場所租賃協議或經營場所租賃意向書(提供租賃意向書的,獲得代銷資格后需再提供租賃協議)。
6.公共場所內具有銷售彩票相應的通訊、消防、安全等設施。
調整后的內容將202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特此公告。
附件:臺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常態化公開征召實施細則(調整后)
臺州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臺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常態化公開征召
實施細則(調整后)
為深入推進“陽光福彩”工程建設,樹立福利彩票“公開、公正、公平、公信”的良好形象,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和浙江省福利彩票發現中心《關于全面開展福彩投注站常態化公開征召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社會經濟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的實際情況,就全面開展我市福利彩票投注站(以下簡稱投注站)常態化公開征召工作制定本細則。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公開公正、規范透明,從優選擇、兼顧公益”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投注站布設從階段性公開定點投放轉為常態化公開征召,凡符合條件并有意愿代銷福利彩票的個人和單位,皆可依照規定程序提出代銷申請并獲得代銷資格。
二、網點規劃
根據人口數量、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我市福彩網點的規劃發展以市場覆蓋面和購買便利性為原則,兼顧城市和鄉村地區人群的購買需求,在保持投注站之間合理距離的基礎上努力實現全市城鄉全覆蓋。
三、申辦條件
(一)申辦人條件
1.年滿18至60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有從事彩票代銷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3.近五年內無刑事處罰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
4.自然人申辦須具有臺州市戶籍或居住地為臺州市的《浙江省居住證》,具有高中(包括職業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電腦操作。
5.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從事彩票銷售等經營活動的個人和單位不得申辦。
6.已具有福利彩票代銷者身份的自然人不得申辦。
(二)傳統銷售場所的條件
1.銷售場所營業面積20平方米以上,臨街一面的門面寬度在3.5米以上(按門面兩邊立柱中對中測量),屋內層高在2.8米以上。(注:層高裸高不足2.8米的空間不計入經營面積)
2.距離現有福彩投注站500米以上(現有投注站為兼營店的,沒有距離要求)。
3.銷售場所要處于商業繁華或人口相對集中區域,交通便利,能滿足彩票銷售的需求。
4.銷售場所具有合法的房產證明。同時提供不少于一年的租賃協議或經營場所租賃意向書(提供房產租賃意向書的,待確定獲得代銷資格后需再提供租賃協議)。
5.具有銷售彩票相應的通訊、消防、安全等設施。
(三)特殊銷售場所的條件
1.在電影院、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大型商超等大型公共場所內部設立銷售專柜(銷售亭)的,視為特殊銷售場所。(注:雖屬大型公共場所但臨街<路>且面朝外部的商鋪仍視為傳統銷售場所)
2.銷售專柜(銷售亭)的營業面積5平方米以上,正面寬度2米以上。
3.與現有銷售專柜(銷售亭)或福彩傳統投注站的最近步行距離100米以上(現有投注站為兼營店的,沒有距離要求)。
4.銷售專柜(銷售亭)必須設置于公共場所內便于顧客發現的顯眼位置。
5.提供不少于一年的經營場所租賃協議或經營場所租賃意向書(提供租賃意向書的,獲得代銷資格后需再提供租賃協議)。
6.公共場所內具有銷售彩票相應的通訊、消防、安全等設施。
四、申辦流程
(一)網上申辦
申辦人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城市切換到“臺州”,搜索“福彩”,選擇“自然人申辦福彩投注站”,按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以照片形式上傳相關證件資料。
(二)材料審核
市福彩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報名的時間順序對提交的申辦材料進行審核。
(三)實地查勘
報名申辦材料審核通過的,市福彩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派員對申辦的銷售場所進行實地勘察。
(四)結果公示
凡申辦材料和實地查勘審核通過的,市福彩中心通過省、市福彩網站對申辦人、申辦銷售場所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的,申辦人可獲得代銷資格。
(五)站點建設
培訓考試后,申辦人按照投注站形象建設標準對銷售場所進行裝修,并在1個月內通過市福彩中心驗收。
(六)系統注冊
申辦人向市福彩中心交納相應的銷售保證金,市福彩中心按流程辦理新增投注站設立手續,省福彩中心進行系統信息注冊。
(七)簽約銷售
市福彩中心與申辦人簽訂代銷合同,核發福利彩票代銷證并提供投注設備,進行上崗培訓,申辦人應在市福彩中心規定時間內開始銷售。
五、申辦材料
(一)自然人申辦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申請人戶口本(戶籍證明)或居住地為臺州市的《浙江省居住證》。
3.高中(包括職業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證書。
4.銷售場所的合法房產證明和自報名日起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賃協議(含房屋租賃意向書)。
5.近五年內無刑事處罰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的承諾書。
(二)法人申辦材料
1.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銀行開戶許可證。
3.機構信用代碼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5.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6.銷售場所的合法房產證明和自報名日起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賃協議(含房屋租賃意向書)。
7.近五年內無刑事處罰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的承諾書。
六、經營要求
1.申辦人獲得代銷資格后,須自主經營,嚴格依法并遵守代銷合同的約定從事彩票銷售活動,每日營業時間不少于10小時,不得委托他人代銷,不得轉借、轉租、轉讓投注專用設備,否則福彩機構可取消代銷資格。
2.申辦人獲得代銷資格后半年內不得變更銷售場所地址(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若半年內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半年后需要變更銷售場所地址的,須符合福彩機構相關規定,且變更后的銷售場所標準不得低于規定標準。
七、有關事項說明
1.自然人申辦每次僅限申辦一處地址,申辦不成功的還可再次申辦,申辦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辦。
2.同一區域范圍內如有多個符合征召條件的申辦人,以網上申辦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最終代銷資格。
3.資料不全、不實者即視為無效申辦;提供虛假資料的,經查實取消申辦資格。
4.銷售場所屬申辦人自有的,須提供合法的自有房產證明。租賃的須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及不少于一年的租賃協議或租賃意向書。為規避風險,建議在獲得代銷資格前先簽訂租賃意向書,待確定獲得代銷資格后再簽訂租賃協議并提供給福彩機構。
5.申辦后未取得代銷資格的,為申辦而投入的資金風險(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場所租賃費等)由申辦人自行承擔。
6.與現有投注站距離測量以福彩機構測量的距離為準(具體測量方式見附件)。
7.本細則自2020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8.本細則由臺州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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